張浚軒大律師

認許年份:

2017 (HK)

張大律師的執業領域包括合同糾紛、破產清盤、公司及土地糾紛。在爭議案件方面,他曾代表上市公司、國有銀行(包括外國和中國大陸)、房地產開發商及高淨值人士處理複雜的商業、公司及民事訴訟,以及涉及《競爭條例》(第619章)的執行行動。這些案件涉及證券、信託、遺囑認證、多方及外國當事人以及複雜交易。

在諮詢工作方面,張大律師經常就上市事項(包括證券及債券的首次公開發行)、公司治理事項及公司併購向客戶提供合規建議,客戶包括中國大陸的國有銀行。他還定期為律師舉辦持續專業發展(CPD)課程,內容涉及電子欺詐、紀律處分及司法覆核。

張大律師精通普通話,常處理與中國大陸相關的案件及客戶。他於2023年及2024年被香港司法機構委任為暫委裁判官。

FAQs

Lorem ipsum dolor sit amet, consectetur adipiscing elit. Suspendisse varius enim in eros elementum tristique.

學歷

香港大學法律專業證書(P.C.LL.)

香港大學法學學士 (LL.B)(榮譽), 

香港大學社會科學學士(政治學與法學)(榮譽)

獎項
委任及公職

香港司法機構暫委裁判官(2023-2024)

執業範疇

合同糾紛、破產清盤、公司及土地糾紛  

案件選例

上訴工作

  1. IO of Kam Luk Building v吳靜燕 [2021] 1 HKC 683

逆權侵佔:成功上訴推翻涉及法律及事實問題的不利判決,業主立案法團收回大廈公用部分樓梯底

  1. Re: CHEUNG KWAN (張軍), Debtor [2021] HKCA 282

就香港上市公司中國雲銅股份有限公司的前大股東及中國大陸商人破產決定提出上訴,由黄文杰资深大律师Anson Wong SC領導 

  1. HKSAR v Lee Sui Wah [2018] 3 HKLRD 529

競爭法

  1. Competition Commission v. Atal Building Services Engineering Ltd And Others [2024] HKCT 1

代表空調服務集團應對涉嫌違反《競爭條例》(第619章)的指控,在競爭事務審裁處出庭

商業、公司法及破產訴訟

  1. Re International Business Settlement Ltd [2022] HKCFI 572

抵制清盤申請,理由為外國訴訟中的仲裁裁決正在上訴中

  1. Ng Tai Joo v. The Registrar Of Companies And Others [2021] 2 HKLRD 1235

就公司註冊處登記的修正及不規則原則提出訴訟

  1. Re Hu Siyun [2025] HKCFI 579

證券公司追討,時效抗辯

  1. Bank of India v. Bergner (HK) Ltd (In Liquidation) [2019] HKCFI 1171

代表印度國有銀行:抵制驗證令申請

  1. Addchance Ltd v. Herojoy Trading Ltd [2019] HKCFI 1147 and [2018] HKCFI 1988

代表上市公司附屬公司:反對解除針對清盤的禁制令申請,由杜淦堃資深大律師Victor Dawes SC 領導

司法覆核

  1. Wei Linghui v Hong Kong Federation of Insurers Insurance Agents Registration Board [2019] 4 HKLRD 387

代表保險代理人就紀律處分提出司法覆核。  

刑事

  1. HKSAR v. Kiu Mei Ling And Others [2019] 2 HKLRD 991

代表上市公司附屬公司追討涉及4000萬港元欺詐案的賠償

土地訴訟

  1. Chan Wendy Ka Man v Power Tripod Limited [2024] HKCFI 3667

代表房地產開發商處理一手住宅物業銷售糾紛

  1. South-China Universal Finance Ltd v Tsang Koon Sau And Another [2022] HKDC 258

就法律問題的 O. 14A 申請及待決案件

  1. Zhai Jin Cheng v Wang Lijun And Another [2023] HKCFI 1039

銀行及一般民事案件

  1. Bank Of Communications (Hong Kong) Ltd v China Fortune Enterprises Ltd And Others [2024] HKDC 2015
  2. Société Générale, Singapore Branch v. Inter Pacific Group Pte Ltd And Others [2019] HKCFI 2405  

代表一家海運燃油公司處理涉及超過4400萬美元的民事欺詐案件

  1. Comtel Solutions Pte Ltd v. Yi Li Trade (HK) Co., Ltd And Another [2019] HKCFI 2407 

海外電子郵件欺詐案件,獲得針對銀行的聲明性救濟

中國大陸業務

  1. 為一家在香港交易所主板上市的中國大陸國有銀行提供關於發行總額為10億美元債券的監管及合規問題的書面意見
  2. 為一家在香港交易所主板上市的中國大陸國有銀行提供兩份關於破產及擔保法律問題的書面意見
  3. 為一家中國大陸公司就與一家香港公司的併購交易提供書面意見
其他資格

其他成員

黃藹齡大律師

黃大律師在麥嘉豪大律師、黎安妮大律師、許卓倫大律師及陳志剛大律師的督導下完成實習後加入本大律師事務所。她亦曾擔任上訴法庭副院長朱芬齡法官的法庭助理,積累了豐富的司法實踐經驗。

在布里斯托大學求學期間,黃大律師榮任法律學會副會長,積極推動學術交流與專業發展。作為一名活躍的模擬法庭參賽者和辯論者,她多次代表布里斯托大學參與各類校際模擬法庭及辯論賽事。

黃大律師正在發展廣泛的民事執業,並在涉及土地/物業法(包括不法佔有、地役權和通行權、信託和遺囑及其他相關事宜如大廈管理)、商業和合同爭議、個人傷害索償、僱員賠償索償及公司清盤的案件中擁有經驗。
黃大律師在刑事領域的經驗包括性罪行、暴力罪行、洗黑錢、不誠實罪行、交通罪行、管有/販賣危險性毒品等罪行、工業傳票及其他刑事案件。


黃大律師精通英語、廣東話和普通話。

林浩恩大律師

林大律師的執業範疇包含刑事和民事案件。林大律師主要處理包括傷亡訴訟、僱員補償、商業訴訟和合約糾紛的案件。他亦在可處理上述案件的法律援助律師名冊上。林大律師亦有向中國公司就它們在香港的業務在符合香港的法律提供意見,當中包括它們在香港的業務是否符合證監會和港交所規則。林大律師亦有處理其他不同範疇的民事案件,如財產糾紛和民事藐視法庭案。

林大律師亦有處理刑事案的經驗。他亦有定期在刑事案件和不同界別的公務員的聆訊中代表政府。

在社會服務層面上,林大律師是現任香港醫務委員會的業外審裁員。他亦在2023年1月至2025年1月擔任其初步偵訊委員會(1)的成員,就市民對註冊醫生的投訴提供相關意見。

林大律師是現時《香港法律》(Halsbury’s Laws of Hong Kong)法援部份(Legal Aid)的特約作者和曾為健康和安全(Health and Safety)的編者。他亦曾替英國及香港法律學士程度文憑(專業共同試) (侵權法和信託與衡平法)和法學專業證書(審訊訟辯)擔任導師。林大律師亦曾在不同的持續專業發展的講座中擔任講者,與事務律師就僱員補償、樓宇管理和逆權侵佔的議題作出交流。

林大律師自2022年起擔任香港大律師公會人身傷亡賠償委員會的秘書。他亦是香港大律師公會不同專業委員會和常委會的成員。

林大律師在2010曾以學生身份參加曼弗雷德拉克斯國際空間法模擬法庭比賽(亞太地區)(Manfred Lachs Space Law Moot Court Competition (Asia-Pacific)),自此開展他對國際太空法的興趣。自2015年起,林大律師亦為此比賽的亞太地區賽擔任評判。

林大律師在大學時以一級榮譽畢業,亦曾在大學三年級和大學四年級時登上院長嘉許名單上。

若需詳細了解林大律師的履歷,請聯絡他的秘書。

余祖晴大律師

余祖晴大律師的執業領域包括民事訴訟及刑事訴訟。余大律師特別專注於商業、土地、信託,以及家庭法糾紛。余祖晴大律師師承陳政龍資深大律師、陳永豪大律師、蕭朝堅大律師、伍頴珊大律師及李傲寰大律師 ⸰

在法庭外,余大律師也接受緊急的法律探訪和諮詢委託,並會接受不同機構的委任,為新進和年輕的法律人才組織活動,並通過多種計劃提供義務法律服務。

余大律師能接受中文及英文的委託,亦經常處理內地客戶的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