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皓程大律师
2018 (HK)
民事方面,陈大律师拥有广泛的民事诉讼经验,涵盖各类民事及商业争议。他在各级法院和审裁处(包括上诉法庭)都曾独自代表客户处理各种案件。陈大律师亦恒常代表特区政府处理民事案件。
刑事方面,陈大律师恒常接受被告和控方(以检控律师身份)委托,处理审讯和其他相关事宜。
除其执业工作外,陈大律师自 2022 年起一直担任Graduate Diploma in English and Hong Kong Law (C.P.E)课程的侵权法导师。
在成为大律师前,陈大律师曾在国际合规公司 The Red Flag Group (现已成为伦敦证券交易所集团(LSEG)子公司 LSEG Data & Analytics)的咨询部门任职三年。

2017 – P.C.LL., The University of Hong Kong
2015– LL.B., Manchester Metropolitan University
2014 – C.P.E/GDL,Manchester Metropolitan University
John Griffiths Prize inAdvocacy, The University of Hong Kong
Jarvis& Kensington Prize for Trial Advocacy, The University of Hong Kong
行政法与公法、银行法、商事法、公司法、清盘法、刑事法、专业规管及纪律聆讯、衡平法及信托、土地法、侵权法、人身伤亡及医疗疏忽、遗产及继承
- Muhammad Dost v Hong Kong Ying Cheung Trading (Recycling) Ltd [2021] 2 HKLRD 502
- 代表上诉人在上诉法院出庭。
- Re Sun Light Elastic Ltd. [2020] HKCFI 156
- 代表客户成功根据《公司条例》(第622章)第740(2)条申请查阅命令。
- 在一宗牵涉指定香港以外另一司法地点仲裁条款的案件中,代表一家中国内地公司论证香港为适当的司法管辖地,从而成功向高等法院申请禁制令和披露令。
- WKCC 948/2023
- 代表被告进行全面审讯(包括对警诫供词呈堂性的挑战)。被告最终无罪释放。
其他成员

张浚轩大律师
张大律师的执业领域包括合同纠纷、破产清盘、公司及土地纠纷。 在争议案件方面,他曾代表上市公司、国有银行(包括外国和中国大陆)、房地产开发商及高净值人士处理复杂的商业、公司及民事诉讼,以及涉及《竞争条例》(第619章)的执行行动。 这些案件涉及证券、信托、遗嘱认证、多方及外国当事人以及复杂交易。
在咨询工作方面,张大律师经常就上市事项(包括证券及债券的首次公开发行)、公司治理事项及公司并购向客户提供合规建议,客户包括中国的国有银行。 他还定期为律师举办持续专业发展(CPD)课程,内容涉及电子邮件欺诈、纪律处分及司法复核。
张大律师精通普通话,常处理与中国大陆相关的案件及客户。 他于2023年及2024年被香港司法机构委任为暂委裁判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