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皓程大律師

認許年份:

2018 (HK)

民事方面,陳大律師擁有廣泛的民事訴訟經驗,涵蓋各類民事及商業爭議。他在各級法院和審裁處(包括上訴法庭)都曾獨自代表客戶處理各種案件。陳大律師亦恆常代表特區政府處理民事案件。

刑事方面,陳大律師恆常接受被告和控方(以檢控律師身份)委託,處理審訊和其他相關事宜。

除其執業工作外,陳大律師自 2022 年起一直擔任Graduate Diploma in English and Hong Kong Law (C.P.E)課程的侵權法導師。

在成為大律師前,陳大律師曾在國際合規公司 The Red Flag Group (現已成為倫敦證券交易所集團(LSEG)子公司 LSEG Data & Analytics)的諮詢部門任職三年。

FAQ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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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歷

2017 – P.C.LL., The University of Hong Kong

2015– LL.B., Manchester Metropolitan University

2014 – C.P.E/GDL,Manchester Metropolitan University

獎項

John Griffiths Prize inAdvocacy, The University of Hong Kong

Jarvis& Kensington Prize for Trial Advocacy, The University of Hong Kong

委任及公職
執業範疇

行政法與公法、銀行法、商事法、公司法、清盤法、刑事法、專業規管及紀律聆訊、衡平法及信託、土地法、侵權法、人身傷亡及醫療疏忽、遺產及繼承

案件選例
  • Muhammad Dost v Hong Kong Ying Cheung Trading (Recycling) Ltd [2021] 2 HKLRD 502 
    • 代表上訴人在上訴法院出庭。
  • Re Sun Light Elastic Ltd. [2020] HKCFI 156 
    • 代表客戶成功根據《公司條例》(第622章)第740(2)條申請查閱命令。
  • 在一宗牽涉指定香港以外另一司法地點仲裁條款的案件中,代表一家中國內地公司論證香港為適當的司法管轄地,從而成功向高等法院申請禁制令和披露令。
  • WKCC 948/2023
    • 代表被告進行全面審訊(包括對警誡供詞呈堂性的挑戰)。被告最終無罪釋放。
其他資格

其他成員

梁嘉儀大律師

梁嘉儀大律師於 2020 年獲得香港大律師資格。執業領域包括民事訴訟及刑事訴訟,特別專注於家庭法、刑事法、土地和信託、僱傭及勞工法的糾紛。梁嘉儀大律師精通英語、中文和日語, 能接受中英日語的委託。 

在民事訴訟方面,梁嘉儀大律師在婚姻訴訟方面擁有豐富的經驗,包括經濟附屬濟助 、子女撫養權問題的訴訟,排解財務糾紛、 排解子女糾紛的聆訊,以及將子女永久帶離香港的申請等。

在刑事訴訟方面,梁嘉儀大律師曾在各種案件中,代表被告出席審訊、 認罪求情及保釋申請。她曾在麥嘉豪 大律師的領導下一同出席高等法院的謀殺、 入屋犯法罪和販毒等嚴重案件的審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