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玮骏大律师
2019 (HK)
苏大律师的执业范畴覆盖民事及刑事的案件,并独自或跟随其他大律师处理在各级法院(包括裁判法院、区域法院 、高等法院原讼法庭,以及终审法院)的案件。 苏大律师处理过的形式案件包括洗黑钱罪、贪污、诈骗、不诚实、性罪行、伤人罪行、道路交通罪行、危险药物罪行以及入境条例相关的控罪。 民事诉讼方面,苏大律师处理过人身伤害赔偿、合约纠纷、遗产争议、公司、土地纠纷以及其他一般民事诉讼。

伦敦大学学院法学硕士 (2018)
香港城市大学法律专业证书(2017)
伦敦大学玛丽皇后学院法学士 (2016)
一般刑事诉讼, 一般民事诉讼 (包括但不限于人身伤害,合约纠纷, 破产清盘,遗嘱认证法及土地法)
香港特别行政区诉许丽琪 (2024) 27 HKCFAR 265:代表上诉人就一项盗窃罪的定罪提出上诉,最终上诉得直,而终审法院亦厘清高等法院原讼法庭在处理根据《裁判官条例》第113条提出的上诉时应采用的法律原则 (由谢志浩资深大律师带领及与陈韦君大律师共同处理)
香港特别行政区诉沈万裕HCMA 222/2022:代表上诉人就一宗管有危险药物罪的定罪提出上诉,上诉得直(由谢志浩资深大律师带领)
香港特别行政区诉叶家明DCCC 539/2020:代表被告人就暴动罪以及在非法集结中使用蒙面物品两罪抗辩,被告人最终被判所有控罪不成立(与黄锦娟大律师共同处理)
香港特别行政区诉石伟文及另三人DCCC232/2020:代表第二被告人就非法禁锢罪及企图欺诈罪抗辩,第二被告人被判所有控罪不成立(由谢志浩资深大律师带领)
Yuen Ling Hoi v Yuen Kwai Chun, the executrix of the estate of Wong Lai Ching, deceased and another:代表第一及第二被告人处理遗产分配争议
其他成员

苏玮珽大律師
苏伟婷于2024年加入嘉恒律师事务所。她于2023年获得律师公会颁发的沈成纪念奖学金,目前正在剑桥大学攻读法律学位。此外,她还拥有伦敦政治经济学院的法律硕士学位。在求学期间,苏伟婷因学术成绩优异,曾获得多项奖学金和荣誉。
苏伟婷正在贾恒律师事务所发展广泛的民事法律业务,并接受该所在所有民事法律领域的委托。她精通普通话,并具备在中国大陆处理案件的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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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柏瑜大律师
陈柏瑜大律师考取了法律专业共同试资格(CPE),并在曼彻斯特都会大学获得法律学位,随后在香港大学完成了法学专业证书(PCLL)。 她于2018年开始执业为大律师。
陈大律师凭借其商业背景的经验及法律知识,协助客户处理不同类型的民事诉讼及争议,其中涵盖土地、建筑物管理、衡平法和信托、遗产承办、婚姻法纠纷以及一般合约和商业争议,并累积了独立处理地区法院、原讼法庭及上诉法庭诉讼的经验。
除私人执业外,陈大律师目前在香港大学兼任导师及在香港大学专业进修学院(HKUSPACE)兼任客席讲师,教授土地法及民事诉讼程序。 她亦是香港调解资历评审协会(HKMAAL)的认可调解员,曾在涉及债务纠纷、知识产权、合同索赔、商业争议、雇佣合约及建筑物管理的个案担任调解员。
陈大律师精通英语及粤语。

梁浩朗大律师
Aaron's practice covers mainly criminal matters including white-collar crimes initiated by the ICAC, violent crimes, sexual offences, dangerous drugs offences, traffic offences and immigration offences.
Aaron has appeared as a sole advocate and junior in the District Court and Court of First Instance. He has been regularly undertaking criminal work at the magistracy level. He has also been engaged to conduct criminal prosecution on behalf of the Department of Justice.
Aaron is fluent in Cantonese, English and Putonghua.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