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玮骏大律师
2019 (HK)
苏大律师的执业范畴覆盖民事及刑事的案件,并独自或跟随其他大律师处理在各级法院(包括裁判法院、区域法院 、高等法院原讼法庭,以及终审法院)的案件。 苏大律师处理过的形式案件包括洗黑钱罪、贪污、诈骗、不诚实、性罪行、伤人罪行、道路交通罪行、危险药物罪行以及入境条例相关的控罪。 民事诉讼方面,苏大律师处理过人身伤害赔偿、合约纠纷、遗产争议、公司、土地纠纷以及其他一般民事诉讼。

伦敦大学学院法学硕士 (2018)
香港城市大学法律专业证书(2017)
伦敦大学玛丽皇后学院法学士 (2016)
一般刑事诉讼, 一般民事诉讼 (包括但不限于人身伤害,合约纠纷, 破产清盘,遗嘱认证法及土地法)
香港特别行政区诉许丽琪 (2024) 27 HKCFAR 265:代表上诉人就一项盗窃罪的定罪提出上诉,最终上诉得直,而终审法院亦厘清高等法院原讼法庭在处理根据《裁判官条例》第113条提出的上诉时应采用的法律原则 (由谢志浩资深大律师带领及与陈韦君大律师共同处理)
香港特别行政区诉沈万裕HCMA 222/2022:代表上诉人就一宗管有危险药物罪的定罪提出上诉,上诉得直(由谢志浩资深大律师带领)
香港特别行政区诉叶家明DCCC 539/2020:代表被告人就暴动罪以及在非法集结中使用蒙面物品两罪抗辩,被告人最终被判所有控罪不成立(与黄锦娟大律师共同处理)
香港特别行政区诉石伟文及另三人DCCC232/2020:代表第二被告人就非法禁锢罪及企图欺诈罪抗辩,第二被告人被判所有控罪不成立(由谢志浩资深大律师带领)
Yuen Ling Hoi v Yuen Kwai Chun, the executrix of the estate of Wong Lai Ching, deceased and another:代表第一及第二被告人处理遗产分配争议
其他成员

林浩恩大律师
林大律师的执业范畴包含刑事和民事案件。 林大律师主要处理包括伤亡诉讼、雇员补偿、商业诉讼和合约纠纷的案件。 他亦在可处理上述案件的法律援助律师名册上。 林大律师亦有向中国公司就它们在香港的业务在符合香港的法律提供意见,当中包括它们在香港的业务是否符合证监会和港交所规则。 林大律师亦有处理其他不同范畴的民事案件,如财产纠纷和民事藐视法庭案。
林大律师亦有处理刑事案的经验。 他亦有定期在刑事案件和不同界别的公务员的聆讯中代表政府。
在社会服务层面上,林大律师是现任香港医务委员会的业外审裁员。 他亦在2023年1月至2025年1月担任其初步侦讯委员会(1)的成员,就市民对注册医生的投诉提供相关意见。
林大律师是现时《香港法律》(Halsbury's Laws of Hong Kong)法援部份(Legal Aid)的特约作者和曾为健康和安全(Health and Safety)的编者。 他亦曾替英国及香港法律学士程度文凭(专业共同试) (侵权法和信托与衡平法)和法学专业证书(审讯讼辩)担任导师。 林大律师亦曾在不同的持续专业发展的讲座中担任讲者,与事务律师就雇员补偿、楼宇管理和逆权侵占的议题作出交流。
林大律师自2022年起担任香港大律师公会人身伤亡赔偿委员会的秘书。 他亦是香港大律师公会不同专业委员会和常委会的成员。
林大律师在2010曾以学生身份参加曼弗雷德拉克斯国际空间法模拟法庭比赛(亚太地区)(Manfred Lachs Space Law Moot Court Competition (Asia-Pacific)),自此开展他对国际太空法的兴趣。 自2015年起,林大律师亦为此比赛的亚太地区赛担任评判。
林大律师在大学时以一级荣誉毕业,亦曾在大学三年级和大学四年级时登上院长嘉许名单上。
若需详细了解林大律师的履历,请联络他的秘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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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柏瑜大律师
陈柏瑜大律师考取了法律专业共同试资格(CPE),并在曼彻斯特都会大学获得法律学位,随后在香港大学完成了法学专业证书(PCLL)。 她于2018年开始执业为大律师。
陈大律师凭借其商业背景的经验及法律知识,协助客户处理不同类型的民事诉讼及争议,其中涵盖土地、建筑物管理、衡平法和信托、遗产承办、婚姻法纠纷以及一般合约和商业争议,并累积了独立处理地区法院、原讼法庭及上诉法庭诉讼的经验。
除私人执业外,陈大律师目前在香港大学兼任导师及在香港大学专业进修学院(HKUSPACE)兼任客席讲师,教授土地法及民事诉讼程序。 她亦是香港调解资历评审协会(HKMAAL)的认可调解员,曾在涉及债务纠纷、知识产权、合同索赔、商业争议、雇佣合约及建筑物管理的个案担任调解员。
陈大律师精通英语及粤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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麦嘉豪大律师
麦嘉豪大律师早于1986开始在香港执业,擅长处理不同级别法庭的各类刑事诉讼,累积了丰富经验代表客户处理审讯、上诉、非正审申请及提供法律意见。 他历年来亦有处理多宗民事诉讼或争议。 就麦大律师曾处理的案件,其中多宗的判决书均被收录于法律汇报中。
于此同时,麦大律师在香港多所高等院校教授法律课程,包括法学专业证书课程(PCLL),亦曾担任客席讲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