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瑋駿大律師
2019 (HK)
蘇大律師的執業範疇覆蓋民事及刑事的案件,並獨自或跟隨其他大律師處理在各級法院(包括 裁判法院、區域法院 、高等法院原訟法庭,以及終審法院)的案件。蘇大律師處理過的形式案件包括洗黑錢罪、貪污、詐騙、不誠實、性罪行、傷人罪行、道路交通罪行、危險藥物罪行以及入境條例相關的控罪。民事訴訟方面,蘇大律師處理過人身傷害賠償、合約糾紛、遺產爭議、公司、土地糾紛以及其他一般民事訴訟。

倫敦大學學院法學碩士 (2018)
香港城市大學法律專業證書(2017)
倫敦大學瑪麗皇后學院法學士 (2016)
一般刑事訴訟, 一般民事訴訟 (包括但不限於人身傷害,合約糾紛, 破產清盤,遺囑認證法及土地法)
香港特別行政區訴許麗琪 (2024) 27 HKCFAR 265:代表上訴人就一項盜竊罪的定罪提出上訴,最終上訴得直,而終審法院亦釐清高等法院原訟法庭在處理根據《裁判官條例》第113條提出的上訴時應採用的法律原則 (由謝志浩資深大律師帶領及與陳韋君大律師共同處理)
香港特別行政區訴沈萬裕HCMA 222/2022:代表上訴人就一宗管有危險藥物罪的定罪提出上訴,上訴得直(由謝志浩資深大律師帶領)
香港特別行政區訴葉家明DCCC 539/2020:代表被告人就暴動罪以及在非法集結中使用蒙面物品兩罪抗辯,被告人最終被判所有控罪不成立(與黃錦娟大律師共同處理)
香港特別行政區訴石偉文及另三人DCCC232/2020:代表第二被告人就非法禁錮罪及企圖欺詐罪抗辯,第二被告人被判所有控罪不成立(由謝志浩資深大律師帶領)
Yuen Ling Hoi v Yuen Kwai Chun, the executrix of the estate of Wong Lai Ching, deceased and another:代表第一及第二被告人處理遺產分配爭議
其他成員

梁嘉儀大律師
梁嘉儀大律師於 2020 年獲得香港大律師資格。執業領域包括民事訴訟及刑事訴訟,特別專注於家庭法、刑事法、土地和信託、僱傭及勞工法的糾紛。梁嘉儀大律師精通英語、中文和日語, 能接受中英日語的委託。
在民事訴訟方面,梁嘉儀大律師在婚姻訴訟方面擁有豐富的經驗,包括經濟附屬濟助 、子女撫養權問題的訴訟,排解財務糾紛、 排解子女糾紛的聆訊,以及將子女永久帶離香港的申請等。
在刑事訴訟方面,梁嘉儀大律師曾在各種案件中,代表被告出席審訊、 認罪求情及保釋申請。她曾在麥嘉豪 大律師的領導下一同出席高等法院的謀殺、 入屋犯法罪和販毒等嚴重案件的審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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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栢瑜大律師
陳栢瑜大律師考取了法律專業共同試資格(CPE),並在曼徹斯特都會大學獲得法律學位,隨後在香港大學完成了法學專業證書(PCLL)。她於2018年開始執業為大律師。
陳大律師憑藉其商業背景的經驗及法律知識,協助客戶處理不同類型的民事訴訟及爭議,其中涵蓋土地、建築物管理、衡平法和信託、遺產承辦、婚姻法糾紛以及一般合約和商業爭議,並累積了獨立處理地區法院、原訟法庭及上訴法庭訴訟的經驗。
除私人執業外,陳大律師目前在香港大學兼任導師及在香港大學專業進修學院(HKUSPACE)兼任客席講師,教授土地法及民事訴訟程序。她亦是香港調解資歷評審協會(HKMAAL)的認可調解員,曾在涉及債務糾紛、知識產權、合同索賠、商業爭議 、僱佣合約及建築物管理的個案擔任調解員。
陳大律師精通英語及粵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