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瑋駿大律師
2019 (HK)
蘇大律師的執業範疇覆蓋民事及刑事的案件,並獨自或跟隨其他大律師處理在各級法院(包括 裁判法院、區域法院 、高等法院原訟法庭,以及終審法院)的案件。蘇大律師處理過的形式案件包括洗黑錢罪、貪污、詐騙、不誠實、性罪行、傷人罪行、道路交通罪行、危險藥物罪行以及入境條例相關的控罪。民事訴訟方面,蘇大律師處理過人身傷害賠償、合約糾紛、遺產爭議、公司、土地糾紛以及其他一般民事訴訟。

倫敦大學學院法學碩士 (2018)
香港城市大學法律專業證書(2017)
倫敦大學瑪麗皇后學院法學士 (2016)
一般刑事訴訟, 一般民事訴訟 (包括但不限於人身傷害,合約糾紛, 破產清盤,遺囑認證法及土地法)
香港特別行政區訴許麗琪 (2024) 27 HKCFAR 265:代表上訴人就一項盜竊罪的定罪提出上訴,最終上訴得直,而終審法院亦釐清高等法院原訟法庭在處理根據《裁判官條例》第113條提出的上訴時應採用的法律原則 (由謝志浩資深大律師帶領及與陳韋君大律師共同處理)
香港特別行政區訴沈萬裕HCMA 222/2022:代表上訴人就一宗管有危險藥物罪的定罪提出上訴,上訴得直(由謝志浩資深大律師帶領)
香港特別行政區訴葉家明DCCC 539/2020:代表被告人就暴動罪以及在非法集結中使用蒙面物品兩罪抗辯,被告人最終被判所有控罪不成立(與黃錦娟大律師共同處理)
香港特別行政區訴石偉文及另三人DCCC232/2020:代表第二被告人就非法禁錮罪及企圖欺詐罪抗辯,第二被告人被判所有控罪不成立(由謝志浩資深大律師帶領)
Yuen Ling Hoi v Yuen Kwai Chun, the executrix of the estate of Wong Lai Ching, deceased and another:代表第一及第二被告人處理遺產分配爭議
其他成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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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栢瑜大律師
陳栢瑜大律師考取了法律專業共同試資格(CPE),並在曼徹斯特都會大學獲得法律學位,隨後在香港大學完成了法學專業證書(PCLL)。她於2018年開始執業為大律師。
陳大律師憑藉其商業背景的經驗及法律知識,協助客戶處理不同類型的民事訴訟及爭議,其中涵蓋土地、建築物管理、衡平法和信託、遺產承辦、婚姻法糾紛以及一般合約和商業爭議,並累積了獨立處理地區法院、原訟法庭及上訴法庭訴訟的經驗。
除私人執業外,陳大律師目前在香港大學兼任導師及在香港大學專業進修學院(HKUSPACE)兼任客席講師,教授土地法及民事訴訟程序。她亦是香港調解資歷評審協會(HKMAAL)的認可調解員,曾在涉及債務糾紛、知識產權、合同索賠、商業爭議 、僱佣合約及建築物管理的個案擔任調解員。
陳大律師精通英語及粵語。

陳皓程大律師
民事方面,陳大律師擁有廣泛的民事訴訟經驗,涵蓋各類民事及商業爭議。他在各級法院和審裁處(包括上訴法庭)都曾獨自代表客戶處理各種案件。陳大律師亦恆常代表特區政府處理民事案件。
刑事方面,陳大律師恆常接受被告和控方(以檢控律師身份)委託,處理審訊和其他相關事宜。
除其執業工作外,陳大律師自 2022 年起一直擔任Graduate Diploma in English and Hong Kong Law (C.P.E)課程的侵權法導師。
在成為大律師前,陳大律師曾在國際合規公司 The Red Flag Group (現已成為倫敦證券交易所集團(LSEG)子公司 LSEG Data & Analytics)的諮詢部門任職三年。

梁浩朗大律師
Aaron's practice covers mainly criminal matters including white-collar crimes initiated by the ICAC, violent crimes, sexual offences, dangerous drugs offences, traffic offences and immigration offences.
Aaron has appeared as a sole advocate and junior in the District Court and Court of First Instance. He has been regularly undertaking criminal work at the magistracy level. He has also been engaged to conduct criminal prosecution on behalf of the Department of Justice.
Aaron is fluent in Cantonese,English and Putonghua.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