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百秋大律師

認許年份:

1997 (HK)

1997 (UK)

FAQ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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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歷
獎項
委任及公職
執業範疇

Practice Areas: Civil and Criminal

案件選例
其他資格

其他成員

麥嘉豪大律師

麥嘉豪大律師早於1986開始在香港執業,擅長處理不同級別法庭的各類刑事訴訟,累積了豐富經驗代表客戶處理審訊、上訴、非正審申請及提供法律意見。他歷年來亦有處理多宗民事訴訟或爭議。就麥大律師曾處理的案件,其中多宗的判決書均被收錄於法律彙報中。

於此同時,麥大律師在香港多所高等院校教授法律課程,包括法學專業證書課程(PCLL),亦曾擔任客席講師。

蕭朝堅大律師

蕭大律師于1996年獲認許為香港最高法院(現為香港特別行政區高等法院)大律師,專注業務為土地法、逆權侵佔、地役權及地界爭議、原居民權益爭議、中港合同糾紛、信託爭議等等。於2014至2023年年間,蕭大律師三度被香港首席法官任命為香港區域法院暫委法官,審理民商事案件,包括土地爭議、合同糾紛、工傷補償案件等。

蕭大律師于2008年獲英國CEDR認可調解員資格,具有豐富調解經驗,過往曾參與調解多宗民商事訴訟案件,包括涉及香港醫院管理局的醫療疏忽事故、香港著名乾冰公司的商業糾紛、原居民權益爭議、物業投資訴訟等等。

自1996年開始,蕭大律師同時為各專上學院教授法律課程。 在2000年取得中國法及比較法法學碩士之後,蕭大律開始為香港大學專業進修學院、香港大學和香港城市大學出任講師教授法律課程,過往亦曾出任科主任和碩士生論文導師。蕭大律師現時為香港大學專業進修學院之客席教授,主要負責香港公務員和紀律部隊人員的法律培訓和進修,包括香港地政總署、香港勞工處、香港海關、香港懲教署等等。

蕭大律師積極參與社會公益事務,曾任香港多個部門和機構的法律顧問或委員,包括香港運輸署、民政事務局公共事務論壇、東華三院法團校董會、香港醫務委員會執照醫生協會等等。 在2021至2024年期間,蕭大律師出任香港建築物條例上訴審裁小組主席,負責審理和判決針對香港屋宇署根據《建築物條例》作出的命令而提出的上訴案件。現時(2025至2027),蕭大律師是地政總署紀律審裁委員團成員,負責研訊認可土地測量師在《土地測量條例》下的違紀行為。現時(2025至2027),蕭大律師是地政總署紀律審裁委員團成員,負責研訊認可土地測量師在《土地測量條例》下的違紀行為。

蕭大律師自1997至今,一直以當值律師的身份熱心為香港市民提供義務法律諮詢服務,於2016年及2021年獲兩任香港民政事務局局長書面表揚。

于2024年,蕭大律師取得中華人民共和國粵港澳大灣區律師資格,並于2025年成為粵港澳大灣區執業律師。

蕭大律師能操流利普通話、粵語及英語,可以使用以上語言來進行訴訟、調解、會議及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