麥嘉豪大律師
1985 (UK)
1986 (HK)
麥嘉豪大律師早於1986開始在香港執業,擅長處理不同級別法庭的各類刑事訴訟,累積了豐富經驗代表客戶處理審訊、上訴、非正審申請及提供法律意見。他歷年來亦有處理多宗民事訴訟或爭議。就麥大律師曾處理的案件,其中多宗的判決書均被收錄於法律彙報中。
於此同時,麥大律師在香港多所高等院校教授法律課程,包括法學專業證書課程(PCLL),亦曾擔任客席講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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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L.M
其他成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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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栢瑜大律師
陳栢瑜大律師考取了法律專業共同試資格(CPE),並在曼徹斯特都會大學獲得法律學位,隨後在香港大學完成了法學專業證書(PCLL)。她於2018年開始執業為大律師。
陳大律師憑藉其商業背景的經驗及法律知識,協助客戶處理不同類型的民事訴訟及爭議,其中涵蓋土地、建築物管理、衡平法和信託、遺產承辦、婚姻法糾紛以及一般合約和商業爭議,並累積了獨立處理地區法院、原訟法庭及上訴法庭訴訟的經驗。
除私人執業外,陳大律師目前在香港大學兼任導師及在香港大學專業進修學院(HKUSPACE)兼任客席講師,教授土地法及民事訴訟程序。她亦是香港調解資歷評審協會(HKMAAL)的認可調解員,曾在涉及債務糾紛、知識產權、合同索賠、商業爭議 、僱佣合約及建築物管理的個案擔任調解員。
陳大律師精通英語及粵語。

張浚軒大律師
張大律師的執業領域包括合同糾紛、破產清盤、公司及土地糾紛。在爭議案件方面,他曾代表上市公司、國有銀行(包括外國和中國大陸)、房地產開發商及高淨值人士處理複雜的商業、公司及民事訴訟,以及涉及《競爭條例》(第619章)的執行行動。這些案件涉及證券、信託、遺囑認證、多方及外國當事人以及複雜交易。
在諮詢工作方面,張大律師經常就上市事項(包括證券及債券的首次公開發行)、公司治理事項及公司併購向客戶提供合規建議,客戶包括中國大陸的國有銀行。他還定期為律師舉辦持續專業發展(CPD)課程,內容涉及電子欺詐、紀律處分及司法覆核。
張大律師精通普通話,常處理與中國大陸相關的案件及客戶。他於2023年及2024年被香港司法機構委任為暫委裁判官。

吳家軒大律師
Caspar practices in the full spectrum of criminal and civil matters. Since the commencement of his pupillage with Ms. Anita Yip SC, Caspar has especially enjoyed advising on chancery matters with a particular focus on matrimonial finances and family law, inheritance and probate, trust and administration, commercial and land disputes. He also accepts instructions to handle criminal matters as a defence attorney, or as a fiat-prosecutor on behalf of the HKSAR government.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