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百秋大律师

认许年份:

1997 (HK)

1997 (UK)

FAQ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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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背景
奖项
委任及公职
执业范畴

Practice Areas: Civil and Criminal

案件选例
其他资格

其他成员

张浚轩大律师

张大律师的执业领域包括合同纠纷、破产清盘、公司及土地纠纷。 在争议案件方面,他曾代表上市公司、国有银行(包括外国和中国大陆)、房地产开发商及高净值人士处理复杂的商业、公司及民事诉讼,以及涉及《竞争条例》(第619章)的执行行动。 这些案件涉及证券、信托、遗嘱认证、多方及外国当事人以及复杂交易。

在咨询工作方面,张大律师经常就上市事项(包括证券及债券的首次公开发行)、公司治理事项及公司并购向客户提供合规建议,客户包括中国的国有银行。 他还定期为律师举办持续专业发展(CPD)课程,内容涉及电子邮件欺诈、纪律处分及司法复核。

张大律师精通普通话,常处理与中国大陆相关的案件及客户。 他于2023年及2024年被香港司法机构委任为暂委裁判官。

黎约翰大律师

黎大律师于英国跟随布莱恩·克拉涵法官(Brian Clapham)及格雷汉·博尔法官(Graham Boal)(当时皆为大律师)进行实习,并于1972年米迦勒节取得英国大律师资格。 自1975年起,他在香港获认许为执业大律师,并一直致力于大律师工作,拥有丰富的专业经验。

麦嘉豪大律师

麦嘉豪大律师早于1986开始在香港执业,擅长处理不同级别法庭的各类刑事诉讼,累积了丰富经验代表客户处理审讯、上诉、非正审申请及提供法律意见。 他历年来亦有处理多宗民事诉讼或争议。 就麦大律师曾处理的案件,其中多宗的判决书均被收录于法律汇报中。

于此同时,麦大律师在香港多所高等院校教授法律课程,包括法学专业证书课程(PCLL),亦曾担任客席讲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