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柏瑜大律师
2018 (HK)
陈柏瑜大律师考取了法律专业共同试资格(CPE),并在曼彻斯特都会大学获得法律学位,随后在香港大学完成了法学专业证书(PCLL)。 她于2018年开始执业为大律师。
陈大律师凭借其商业背景的经验及法律知识,协助客户处理不同类型的民事诉讼及争议,其中涵盖土地、建筑物管理、衡平法和信托、遗产承办、婚姻法纠纷以及一般合约和商业争议,并累积了独立处理地区法院、原讼法庭及上诉法庭诉讼的经验。
除私人执业外,陈大律师目前在香港大学兼任导师及在香港大学专业进修学院(HKUSPACE)兼任客席讲师,教授土地法及民事诉讼程序。 她亦是香港调解资历评审协会(HKMAAL)的认可调解员,曾在涉及债务纠纷、知识产权、合同索赔、商业争议、雇佣合约及建筑物管理的个案担任调解员。
陈大律师精通英语及粤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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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专业证书(PCLL):香港大学
法律学士: 曼彻斯特都会大学
商务学学士:雪尼科技大学
商务学硕士:雪尼科技大学
HKMAAL 认可调解员
土地、建筑物管理、衡平法和信托、遗产承办、婚姻法纠纷、一般合约和商业争议
Chu Wing Chuen Paul & Ors v Chu Oi Yan Irene [2022] HKCFI 804
Lee Kok Che & Ors v Royal Mortgage Ltd & Ors [2022] HKCFI 3500; [2023] 2 HKLRD 292
Incorporated Owners of Kam Luk Building v 吳靜燕 [2022] HKCA 1896; [2023] 1 HKC 683
吳銳堂 對 陳志強 [2022] HKDC 1056; Ng Yui Tong v Chan Chi Keung [2023] HKCA 163
Incorporated Owners of Kam Luk Building v Ng Ching Yin by Yeung Hsuan Vincent, her guardian ad litem [2023] HKCA 1352
Data World Solutions Ltd v Anor v Chan Wing Cheong & Ors [2024] HKDC 66
Lam Pak Yuen 對 Lung Kee Bicycle Company Ltd [2025] HKDC 297
Ho Kwong Yuen (何廣源) v Yau Yan Man (邱仁萬) [2025] HKDC 777
Kan Hong (簡康) v Kan Hang Ping (簡杏萍) [2025] HKDC 1005
Tang Kwok Pong(鄧國邦)v Tang Lun Kok Tso (鄧麟閣祖) with Tang Chuen-fat alias Tang Chun-fat (鄧春發), TangTak-wai alias Tang Yut-kwong (鄧德偉), Tang Chun-shu (鄧春樹) and Tang Sun-yip (鄧新葉) as Managers & Ors [2025] HKDC 1402
其他成员

林浩恩大律师
林大律师的执业范畴包含刑事和民事案件。 林大律师主要处理包括伤亡诉讼、雇员补偿、商业诉讼和合约纠纷的案件。 他亦在可处理上述案件的法律援助律师名册上。 林大律师亦有向中国公司就它们在香港的业务在符合香港的法律提供意见,当中包括它们在香港的业务是否符合证监会和港交所规则。 林大律师亦有处理其他不同范畴的民事案件,如财产纠纷和民事藐视法庭案。
林大律师亦有处理刑事案的经验。 他亦有定期在刑事案件和不同界别的公务员的聆讯中代表政府。
在社会服务层面上,林大律师是现任香港医务委员会的业外审裁员。 他亦在2023年1月至2025年1月担任其初步侦讯委员会(1)的成员,就市民对注册医生的投诉提供相关意见。
林大律师是现时《香港法律》(Halsbury's Laws of Hong Kong)法援部份(Legal Aid)的特约作者和曾为健康和安全(Health and Safety)的编者。 他亦曾替英国及香港法律学士程度文凭(专业共同试) (侵权法和信托与衡平法)和法学专业证书(审讯讼辩)担任导师。 林大律师亦曾在不同的持续专业发展的讲座中担任讲者,与事务律师就雇员补偿、楼宇管理和逆权侵占的议题作出交流。
林大律师自2022年起担任香港大律师公会人身伤亡赔偿委员会的秘书。 他亦是香港大律师公会不同专业委员会和常委会的成员。
林大律师在2010曾以学生身份参加曼弗雷德拉克斯国际空间法模拟法庭比赛(亚太地区)(Manfred Lachs Space Law Moot Court Competition (Asia-Pacific)),自此开展他对国际太空法的兴趣。 自2015年起,林大律师亦为此比赛的亚太地区赛担任评判。
林大律师在大学时以一级荣誉毕业,亦曾在大学三年级和大学四年级时登上院长嘉许名单上。
若需详细了解林大律师的履历,请联络他的秘书。

黎约翰大律师
黎大律师于英国跟随布莱恩·克拉涵法官(Brian Clapham)及格雷汉·博尔法官(Graham Boal)(当时皆为大律师)进行实习,并于1972年米迦勒节取得英国大律师资格。 自1975年起,他在香港获认许为执业大律师,并一直致力于大律师工作,拥有丰富的专业经验。

萧朝坚大律师
萧大律师于1996年获认许为香港最高法院(现为香港特别行政区高等法院)大律师,专注业务为土地法、逆权侵占、地役权及地界争议、原居民权益争议、中港合同纠纷、信托争议等等。于2014至2023年年间,萧大律师三度被香港首席法官任命为香港区域法院暂委法官,审理民商事案件,包括土地争议、合同纠纷、工伤补偿案件等。
萧大律师于2008年获英国CEDR认可调解员资格,具有丰富调解经验,过往曾参与调解多宗民商事诉讼案件,包括涉及香港医院管理局的医疗疏忽事故、香港著名干冰公司的商业纠纷、原居民权益争议、物业投资诉讼等等。
自1996年开始,萧大律师同时为各专上学院教授法律课程。 在2000年取得中国法及比较法法学硕士之后,萧大律开始为香港大学专业进修学院、香港大学和香港城市大学出任讲师教授法律课程,过往亦曾出任科主任和硕士生论文导师。萧大律师现时为香港大学专业进修学院之客席教授,主要负责香港公务员和纪律部队人员的法律培训和进修,包括香港地政总署、香港劳工处、香港海关、香港惩教署等等。
萧大律师积极参与社会公益事务,曾任香港多个部门和机构的法律顾问或委员,包括香港运输署、民政事务局公共事务论坛、东华三院法团校董会、香港医务委员会执照医生协会等等。 在2021至2024年期间,萧大律师出任香港建筑物条例上诉审裁小组主席,负责审理和判决针对香港屋宇署根据《建筑物条例》作出的命令而提出的上诉案件。现时(2025至2027),萧大律师是地政总署纪律审裁委员团成员,负责研讯认可土地测量师在《土地测量条例》下的违纪行为。现时(2025至2027),萧大律师是地政总署纪律审裁委员团成员,负责研讯认可土地测量师在《土地测量条例》下的违纪行为。
萧大律师自1997至今,一直以当值律师的身份热心为香港市民提供义务法律咨询服务,于2016年及2021年获兩任香港民政事务局局长书面表扬。
于2024,萧大律师年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粤港澳大湾区律师资格,并于2025年成为粤港澳大湾区执业律师。
萧大律师能操流利普通话、粤语及英语,可以使用以上语言来进行诉讼、调解、会议及工作。

梁嘉仪大律师
梁嘉仪大律师于2020年获得香港大律师资格。 执业领域包括民事诉讼及刑事诉讼,特别专注于家庭法、刑事法、土地和信托、雇佣及劳工法的纠纷。 梁嘉仪大律师精通英语、中文和日语, 能接受中英日语的委托。
在民事诉讼方面,梁嘉仪大律师在婚姻诉讼方面拥有丰富的经验,包括经济附属济助、子女抚养权问题的诉讼,排解财务纠纷、 排解子女纠纷的聆讯,以及将子女永久带离香港的申请等。
在刑事诉讼方面,梁嘉仪大律师曾在各种案件中,代表被告出席审讯、 认罪求情及保释申请。 她曾在麦嘉豪 大律师的领导下一同出席高等法院的谋杀、 入屋犯法罪和贩毒等严重案件的审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