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萧朝坚大律师
萧大律师于1996年获认许为香港最高法院(现为香港特别行政区高等法院)大律师,专注业务为土地法、逆权侵占、地役权及地界争议、原居民权益争议、中港合同纠纷、信托争议等等。于2014至2023年年间,萧大律师三度被香港首席法官任命为香港区域法院暂委法官,审理民商事案件,包括土地争议、合同纠纷、工伤补偿案件等。
萧大律师于2008年获英国CEDR认可调解员资格,具有丰富调解经验,过往曾参与调解多宗民商事诉讼案件,包括涉及香港医院管理局的医疗疏忽事故、香港著名干冰公司的商业纠纷、原居民权益争议、物业投资诉讼等等。
自1996年开始,萧大律师同时为各专上学院教授法律课程。 在2000年取得中国法及比较法法学硕士之后,萧大律开始为香港大学专业进修学院、香港大学和香港城市大学出任讲师教授法律课程,过往亦曾出任科主任和硕士生论文导师。萧大律师现时为香港大学专业进修学院之客席教授,主要负责香港公务员和纪律部队人员的法律培训和进修,包括香港地政总署、香港劳工处、香港海关、香港惩教署等等。
萧大律师积极参与社会公益事务,曾任香港多个部门和机构的法律顾问或委员,包括香港运输署、民政事务局公共事务论坛、东华三院法团校董会、香港医务委员会执照医生协会等等。 在2021至2024年期间,萧大律师出任香港建筑物条例上诉审裁小组主席,负责审理和判决针对香港屋宇署根据《建筑物条例》作出的命令而提出的上诉案件。现时(2025至2027),萧大律师是地政总署纪律审裁委员团成员,负责研讯认可土地测量师在《土地测量条例》下的违纪行为。现时(2025至2027),萧大律师是地政总署纪律审裁委员团成员,负责研讯认可土地测量师在《土地测量条例》下的违纪行为。
萧大律师自1997至今,一直以当值律师的身份热心为香港市民提供义务法律咨询服务,于2016年及2021年获兩任香港民政事务局局长书面表扬。
于2024,萧大律师年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粤港澳大湾区律师资格,并于2025年成为粤港澳大湾区执业律师。
萧大律师能操流利普通话、粤语及英语,可以使用以上语言来进行诉讼、调解、会议及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