麥永佳大律師

認許年份:

2013 (HK)

+852 2525 0221
傳真:
+852 2845 2441

FAQ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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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歷
獎項
委任及公職
執業範疇
案件選例
其他資格

其他成員

梁俊培大律師

Chris joined Chambers after serving pupillage with Mr. Philip Dykes SC, Mr. Vincent Chen, Mr. Jeffrey Tam, Mr. Steven Kwan and Mr. Joe Chan.  

Chris is developing a broad civil and criminal practice.  

For civil cases, he has received instruction on a wide range of cases including but not limited to judicial review, probate, company and commercial, construction, land, personal injury, bankruptcy and general civil.

For criminal practice, he participates in the Duty Lawyer Service Scheme and appears as an advocate (either in his own right or as a led junior) in Magistracies, District Court, and Court of First Instance.  He accepts instructions in all areas of work. 

林浩恩大律師

林大律師的執業範疇包含刑事和民事案件。林大律師主要處理包括傷亡訴訟、僱員補償、商業訴訟和合約糾紛的案件。他亦在可處理上述案件的法律援助律師名冊上。林大律師亦有向中國公司就它們在香港的業務在符合香港的法律提供意見,當中包括它們在香港的業務是否符合證監會和港交所規則。林大律師亦有處理其他不同範疇的民事案件,如財產糾紛和民事藐視法庭案。

林大律師亦有處理刑事案的經驗。他亦有定期在刑事案件和不同界別的公務員的聆訊中代表政府。

在社會服務層面上,林大律師是現任香港醫務委員會的業外審裁員。他亦在2023年1月至2025年1月擔任其初步偵訊委員會(1)的成員,就市民對註冊醫生的投訴提供相關意見。

林大律師是現時《香港法律》(Halsbury’s Laws of Hong Kong)法援部份(Legal Aid)的特約作者和曾為健康和安全(Health and Safety)的編者。他亦曾替英國及香港法律學士程度文憑(專業共同試) (侵權法和信託與衡平法)和法學專業證書(審訊訟辯)擔任導師。林大律師亦曾在不同的持續專業發展的講座中擔任講者,與事務律師就僱員補償、樓宇管理和逆權侵佔的議題作出交流。

林大律師自2022年起擔任香港大律師公會人身傷亡賠償委員會的秘書。他亦是香港大律師公會不同專業委員會和常委會的成員。

林大律師在2010曾以學生身份參加曼弗雷德拉克斯國際空間法模擬法庭比賽(亞太地區)(Manfred Lachs Space Law Moot Court Competition (Asia-Pacific)),自此開展他對國際太空法的興趣。自2015年起,林大律師亦為此比賽的亞太地區賽擔任評判。

林大律師在大學時以一級榮譽畢業,亦曾在大學三年級和大學四年級時登上院長嘉許名單上。

若需詳細了解林大律師的履歷,請聯絡他的秘書。

何敏晞大律師

何大律師的執業範疇覆蓋民事及刑事的案件,並獨自或跟隨其他大律師處理在各級法院(包括 裁判法院、區域法院 及 高等法院)的案件。何大律師曾處理過的刑事案件涵蓋毒品案件,道路交通案件,欺詐及不誠實的案件。民事訴訟方面,何大律師處理人身傷害賠償,家事法糾紛,合約糾紛及其他一般民事訴訟。

就法律諮詢服務,何大律師曾就 人身傷害索償 提供法律意見及協助企業處理上市合規事宜。

何大律師精通英語、粵語及普通話。

張浚軒大律師

張大律師的執業領域包括合同糾紛、破產清盤、公司及土地糾紛。在爭議案件方面,他曾代表上市公司、國有銀行(包括外國和中國大陸)、房地產開發商及高淨值人士處理複雜的商業、公司及民事訴訟,以及涉及《競爭條例》(第619章)的執行行動。這些案件涉及證券、信託、遺囑認證、多方及外國當事人以及複雜交易。

在諮詢工作方面,張大律師經常就上市事項(包括證券及債券的首次公開發行)、公司治理事項及公司併購向客戶提供合規建議,客戶包括中國大陸的國有銀行。他還定期為律師舉辦持續專業發展(CPD)課程,內容涉及電子欺詐、紀律處分及司法覆核。

張大律師精通普通話,常處理與中國大陸相關的案件及客戶。他於2023年及2024年被香港司法機構委任為暫委裁判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