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咏庄大律师

认许年份:

2019 (HK)

Solicitor (HK) [2002-2019]

陈大律师的执业领域包括合同、土地纠纷、家事法庭案件、监管事务和刑事。她在加入大律师行列之前,是一名执业事务律师,作为房地产部门的合伙人,她专注于房地产发展项目、土地收回、项目收购及相关的银行法律业务;过往她曾为银行和发展商客户主讲持续专业发展课程和研讨会,题目包括:抵押贷款和相关的不当影响问题、印花税、香港竞争法、《一手住宅物业销售条例》(第621章)及防止洗黑钱:律师事务所的责任。

FAQ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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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背景

P.C.LL., The University of Hong Kong (2000)

LL.B. (Hons.), The University of Hong Kong (1999)

奖项
委任及公职
执业范畴

Contractual, land disputes, matrimonial, regulatory affairs and criminal

案件选例
其他资格

其他成员

陈柏瑜大律师

陈柏瑜大律师考取了法律专业共同试资格(CPE),并在曼彻斯特都会大学获得法律学位,随后在香港大学完成了法学专业证书(PCLL)。 她于2018年开始执业为大律师。 

陈大律师凭借其商业背景的经验及法律知识,协助客户处理不同类型的民事诉讼及争议,其中涵盖土地、建筑物管理、衡平法和信托、遗产承办、婚姻法纠纷以及一般合约和商业争议,并累积了独立处理地区法院、原讼法庭及上诉法庭诉讼的经验。

除私人执业外,陈大律师目前在香港大学兼任导师及在香港大学专业进修学院(HKUSPACE)兼任客席讲师,教授土地法及民事诉讼程序。 她亦是香港调解资历评审协会(HKMAAL)的认可调解员,曾在涉及债务纠纷、知识产权、合同索赔、商业争议、雇佣合约及建筑物管理的个案担任调解员。

陈大律师精通英语及粤语。

黎约翰大律师

黎大律师于英国跟随布莱恩·克拉涵法官(Brian Clapham)及格雷汉·博尔法官(Graham Boal)(当时皆为大律师)进行实习,并于1972年米迦勒节取得英国大律师资格。 自1975年起,他在香港获认许为执业大律师,并一直致力于大律师工作,拥有丰富的专业经验。

梁嘉仪大律师

梁嘉仪大律师于2020年获得香港大律师资格。 执业领域包括民事诉讼及刑事诉讼,特别专注于家庭法、刑事法、土地和信托、雇佣及劳工法的纠纷。 梁嘉仪大律师精通英语、中文和日语, 能接受中英日语的委托。 

在民事诉讼方面,梁嘉仪大律师在婚姻诉讼方面拥有丰富的经验,包括经济附属济助、子女抚养权问题的诉讼,排解财务纠纷、 排解子女纠纷的聆讯,以及将子女永久带离香港的申请等。 

在刑事诉讼方面,梁嘉仪大律师曾在各种案件中,代表被告出席审讯、 认罪求情及保释申请。 她曾在麦嘉豪 大律师的领导下一同出席高等法院的谋杀、 入屋犯法罪和贩毒等严重案件的审讯。